除了“继续扶贫”的提案,今年,成龙在两会上还专门提出版权保护话题,他呼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新科技、好作品提供良性生存空间。
今年春节,电影盗版卷土重来,一众春节档新片刚开画不久,网上就流出了高清盗版,在映影片深受其害。
全球各地都有拍摄经历的成龙认为,这暴露了当下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很要紧”。
成龙介绍,当年在美国拍戏时,惊讶于当地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之强。他的助理只是在《尖峰时刻》中客串了几个武打动作、讲了一句台词,直到今天,他的助力还能拿到影片分红。“只要这部电影播一次,就有一次分红,每次的分红虽然不多,但是是有的”。成龙透露,他的“成家班”参与的所有美国电影项目,至今都有分红。
据了解,香港成立演艺人工会时,演艺人员也希望仿照美国,在香港建立演艺人员版权“分红”制度,遗憾的是,这个愿景至今未能实现。成龙显得有些落寞,“有些戏是20多年前拍的,很多电影公司老板说会给分红,但是到现在,演艺人员一毛分红都没拿到过。”
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对本土影片重要,对电影“走出去”同样影响深远。成龙告诉记者,知识产权意识的强弱很多时候会危机影片“走出去”的步伐。而他自己就曾为此付出过高昂代价。
大约45年前,成龙找了个美国编剧代笔把他的创意写成剧本。《尖峰时刻》在北美爆红后,很多好莱坞电影公司找成龙合作,有一次,成龙把当年那个剧本拿了出来拍成了电影,影片上映后,他收到了当初给他代笔剧本的编剧的律师函,“他说这个剧本是他的,我说,那个剧本是我让他写的,他怎么告都可以。”然而令成龙没想到的是,影片续集上映前,他又收到了同样的律师函,成龙的律师建议他“赔钱了事”,“因为律师说,虽然这个官司我会赢,但是他一告,我们的电影几年不能上映。”最终,成龙赔了对方50万美金。
打那以后,成龙每想到一个故事,就会写下来寄到美国公司盖章,以证明这个创意是他的,“未来,有任何人告我,我都可以拿出来证明”。
几年前,成龙在美国又惹上了版权官司。拍《天将雄师》前,《角斗士》的导演曾打算找成龙拍类似题材的电影,未能成行。
没想到,《天将雄师》在美国刚刚上映,成龙就收到了律师信,“他们说,这个戏谁演都行,就是成龙演不行,因为他听过我们的故事”,成龙有些无奈,这两个电影的故事都是来源于一篇公开的新闻报道,而且导演李仁港《天将雄师》的剧本跟当年《角斗士》导演拿给成龙的故事完全不同,但就是由于他当年听过那个故事,为此,成龙付出了“75万美金的代价”,“我听了个故事,就得赔给人家75万美金”,成龙说。
两次“血”的教训让成龙深刻认识到增强知识产权意识的重要性,“等我们知识产权保护好了,才会出现更多的好作品,也会有很多新科技走进来。”成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