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是我国在世界艺坛上独树一帜的综合性艺术。如果从金元时期戏曲趋于成熟的阶段算起,历经明清两代,到晚清民国时期,它已经走过了近七百年的道路,产生过重大的社会影响。它包括杂剧、传奇乃至花部小戏等体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内容和形式一直在不断地变化融合,也经历过好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对于研究戏曲文化乃至中国传统文化而言,把握好戏曲的历史内容及外部表征,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自王国维开始结合使用西方文艺理论审视戏曲艺术以来,国内学者已经在文学、曲学、文物学三个方向上开拓了戏剧史研究的视野。在最近三十余年的时间里,学者们越来越多地使用学科交叉的思路,继续拓展着戏曲研究的格局。戏曲研究自然离不开文献资料,那么对于戏曲文献的理解及运用,学界也始终在更新着观念和方法。姚从吾、黄人望等学者认为,文献史料是有等级之分的,当然,完全照搬史学文献学研究方法也会有不适用之处,在对戏曲文献史料的性质和价值得出稳定认知之后,依据研究思路、切入角度、问题设置等具体情况的变化进行适度的学术转型,应当是目前考察戏曲文献形态的客观理念。若参照学者王秀涛的观点,也可将戏曲文献按四个维度进行简单划分:新文献和旧文献、有意的文献和无意的文献、主观的文献和客观的文献、传统文献和数字文献。随着近些年学科交叉研究方法的盛行,结合文献学、考古学、传播学等理论,还可进一步对戏曲文献的分类,即传统文献、实物文献、数字文献。
(一)传统文献。主要指自古流传至今的戏曲善本、钞刻本、曲谱唱本,戏曲有关的论著、文人笔记等古籍。以文献学理论为基础,将有关古代乐舞、演艺、曲学研究等内容从浩瀚的古籍中发掘出来,便形成了这类别的主要内容。新中国成立后,对戏曲文献的整理形成了规模,出版了很多集大成的戏曲作品集和资料汇编,如《中国戏曲志》、《古本戏曲丛刊》、《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等。张庚、傅惜华、吴书荫等前辈也撰写了一些史论性质的丛书。新世纪初,学者们开始将对戏曲文献的研究系统化、学科化,逐渐梳理了戏曲文献研究的内容与理论框架,将戏曲文献学独立出来使之成为专门的学科,使其关注对象、考察范围、调查路径、研究方法等变得明朗,进一步引入目录学、版本学、校勘学、编纂学等方面的理论体系及操作规范。典型者如孙崇涛所著《戏曲文献学》、苗怀明著《二十世纪戏曲文献学述略》等。
(二)实物文献。主要指与戏曲有关的物态实体遗存,包括演出场所、道具壁画、碑刻砖雕、戏服面具、舞台题记等。对戏曲实物文献的研究主要是借助考古与田野调查手段所得戏曲文献资料来论证研究有关戏曲起源、形成、发展、繁盛、衰退的历史面貌,总结其普遍性的规律,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其真正受到学界广泛关注并成为一门专学是在20世纪80年代。王国维在当年通过对文物的发掘和考证来验证文献,通过研究殷墟甲骨,证明了《史记·殷本纪》基本可信,为重建古史夯实了基础。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作为古典戏曲之现代研究的开山之祖,王国维当时对戏曲史的建构则未能运用此“二重证据法”,而只能依靠纸上之材料。时至今日,“二重证据法”已是今日戏曲研究者常用的理论方法,后随着戏曲文物学的诞生,引起了曲学研究方法与观念的一系列更新。从刚开始只依托于考古发现,到后来加入了田野调查的人类学研究方法,再到区域性、专题性、系统性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学界对于戏曲实物文献越来越重视,不仅在古戏台、戏曲碑刻等大方面有许多论著,在舞台题记、戏服年画等小方面也涌现了不少硕博论文。从刘念兹于1986年3月出版的《戏曲文物丛考》,到车文明于2016出版的《中国戏曲文物志》,学者们近三十年来的成果几乎涵盖了有关戏曲的全部物态实体留存,为戏曲史及戏曲文化的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文献保障。
(三)数字文献。是指依托网络技术及媒体技术的发展而存在的数据性质的戏曲文献,包括电子数据库中的文字文献、影印图片、声音影像等。各种数据库的建立为戏曲研究提供了收集资料方面的便利,也使戏曲文献的生产及加工愈加便捷。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大力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国家图书馆及各级地方图书馆也随之开启了古籍数字化的工作,各种学术类数据库也能提供文献检索、“知识元”检索及引文检索等功能。数字化手段拓宽了研究者之于戏曲文献的视野,扩大了关注范围,能够驾驭并把握信息体量更大的问题研究。戏曲数字文献不仅是传统文献的现代化呈现,它还因为大数据算法和软件智能化而具有了处理信息、数据挖掘、测评反馈等技术功能,从而超越了传统的文献使用方法,使资料涵盖范围及研究方法产生了无限的巨大的可能性。但是依靠数据库而进行的“检索式研究”容易使人忽略反证文献,并且不利于个人知识的积累。
新媒体技术发展至今,各类内容制作主体已在移动终端盛行之际不断推出审美形态各异的作品。戏曲的研究者及从业者们自然也没有忽略时代前进的节奏,不光有业界演员、民间票友、学者学生,更有许多公办剧团及研究机构纷纷注册了各种社交媒体账户。不仅公开了许多学术研究文章,还经营了许多微信公众号,不间断地定期向用户推送内容;不仅通过社交媒体开办了许多线上及线下的专业讲座和论坛,还拍摄了许多戏曲演出台前台后的微视频,投放到各大视频网站及手机客户端上。虽然VLOG能够凸显创作主体的意图并进行新型信息的表达,还能赋予信息强烈的真实性特质,让受众可以看到以往很难接触到的演剧细节,但无法逃脱的算法依然会抑制戏曲受众的认知、判断及决策,使他们不能了解戏曲艺术的全貌,形成片面的刻板的印象,进而影响其行为输出。
戏曲首先是属于舞台的,如今我们将戏曲信息的存在形态归进了各类文献中,特别是“当互联网媒介意欲以自身为基础构建‘承载着促进媒体产业增值、构建和谐舆论生态、提升传播话语权的价值愿景’的全媒体传播格局时,真实性的赋予将成为未来判断媒介信息优劣的主要标准之一”。当人们真正意识到各类戏曲文献的传播性和真实性后,才会在正确使用它们时进一步提升其学术价值,创造更正面的社会效应。
(苏博系聊城大学传媒技术学院讲师;厉晓婷系聊城大学传媒技术学院广播电视专业2019级在读硕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本文系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山东戏曲文献的搜集、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20CWYJ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