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近几年来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与电影产业的迅猛成长,包括多家互联网企业、银行信贷企业、众筹网站在内的资本加互联网金融的形式进入我国电影领域。其中,互联网企业和平台发挥出厚积薄发的云技术与大数据分析优势,其他平台也通过互联网的系统化整合能力进入蓬勃发展的影视业,我国电影金融支持体系初见雏形。
一、互联网金融与电影投融资结合的模式类型
在具体的模式和类型上,不同的平台和公司推出了多种不同的产品。在互联网企业中,阿里巴巴率先推出了娱乐宝平台。娱乐宝是用户通过购买保险理财产品获得娱乐权益和增值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在平台上出资的用户以阿里娱乐旗下的文化产业热门影视剧作品为投资对象,用户在理财收益外还有机会获得普通保险理财平台没有的娱乐权益。很快,百度公司也推出了消费金融业务与电影文化产业相结合的电影大众消费平台“百发有戏”。“百发有戏”同样包括诸多富有特色的娱乐回报。内容包括明星拍摄的感谢视频、参与剧组晚宴、以及制片人权益标识等。官方所称的权益回报比率以许鞍华导演的影片《黄金时代》为例,可以达到8%-16%。“百发有戏”创造了一个在消费的同时进行理财的全新投资模式,它通过信托消费,将投资人和用户的消费权益转换为收益权,再利用收益预期刺激消费。
在互联网企业巨头外,原本的金融理财平台也开始选择借助互联网娱乐的东风。例如,爱钱帮推出的“娱乐帮”,与一家互联网金融借贷平台公司合作,投资了乾彭资本管理的诸多小成本娱乐项目,如惊悚电影《碟仙诡谭》、《八女投江》等。中国平安保险也在入股电影公司华谊兄弟的同时推出了娱乐金融产品平台“平安好戏”,主打低风险高收益理财与投资者专属的娱乐衍生权益,用户收益与电影票房收益无关。“平安好戏”推出的首个项目是与青春片《匆匆那年》开展联合营销的多款类似的理财产品。与互联网公司的项目相比,理财公司的合作运作模式相对而言较为简单,属于单纯营销类,原产品的投资方向不变。
最后,原本的多产品众筹平台也在尽力加强互联网资本与影视娱乐的联系。这些项目风险较小,投资人无须考察平台本身的专业背景,平台负责人的资信情况等。这些明确的众筹形式融资不向外界承诺任何资金回报和收益,并且有 200 人的人数上限限制,还要需要坚持面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原则。因此,众筹平台给予用户的回报的都是非现金类的实物或者权益,产品也以小众独立电影或网络微电影为主,例如众筹网的纪录片《我就是我》,动画剧集IP改编的动画电影《十万个冷笑话》等。
以上三种大型互联网平台、金融理财平台和众筹平台创造了一个在消费的同时进行理财的全新投资模式,它通过小额用户亦可参与的信托消费,将不同级别的投资人和用户的的消费权益转换为收益权,再利用收益预期刺激消费。
二、大众娱乐与投融资结合的目的与意义
大众娱乐与投融资结合的目的与意义与传统的高门槛、高投入的股权众筹相比,新的互联网金融参与影视投资方式具有高参与度、低门槛的特征。这一回报众筹不仅令粉丝能以少量资金体会电影投资人的收益与风险,并为中国影视的资金筹备起到一定作用,还是一种富有成效的营销手段。对于分散的普通投资者而言,大众娱乐与投融资结合收益的不仅仅是金钱回报,更重要的是以自己的方式支持自己喜欢的电影人,以及亲身参与电影制作的体验感。从这一角度来说,大众娱乐与投融资结合的首要意义便是实现影视剧的项目营销效果。这些投资项目本身不仅实现了大众娱乐产品的集资众筹,还在吸引投资人参与的过程中悄然完成了一轮广告投放。一旦你投资了其中的电影或游戏项目,实际上也就参与到了影片的宣传营销当中。电影一旦和和强调参与的互联网联系后,就赢得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营销机会。许多购买了电影投资理财产品的投资者都会成为电影的观众,而电影本身在号召投资者参与时也调动了许多潜在观众走进影院。以天娱传媒出品的《我就是我》为例,这部小成本影片在 20 天内成功众筹到500万,成为同类产品中的成功案例。且不论电影票房的最终收益如何,电影在启动众筹之时就已经收获了资方想要提前探明的市场反应。
其次,在以移动互联网终端为主要设备上培养用户的多种支付习惯。在这一轮互联网与影视娱乐结合的潮流中,移动互联网领域的众多“大厂”成为角力中的行业巨头。将流量模式和移动支付结合起来,培养用户在移动平台上的消费和投资习惯,让他们适应多种渠道和媒介的支付行为,也为互联网公司主打的移动支付功能奠定了良好的用户基础。在移动电商和移动支付主宰用户流量的当下,以阿里、腾讯为首的几家公司都在培养自己核心APP上的支付习惯。以阿里的“娱乐宝”为例,作为单纯的支付性功能的APP支付宝在与微信的流量对比上不存在可比性,在几轮主导社交功能的营销之后依然收效甚微。此时“娱乐宝”及其配套支付功能的推出,正是要稳住阿里系产品移动支付的根基和地位。
最后,通过互联网账号登录相关网站,服务提供方可以从相关联的软件上获取用户消费、投资的数据。在大数据的对比、分析和模拟绘图下,可以得知观众的群体消费喜好和消费习惯,从而在电影的投资立项阶段开始了解观众的收视或观影习惯,宣发时也更加有的放矢。换言之,即是用投资行为来筛选出有持续消费意愿的用户群,锁定他们的兴趣,最终尽量让他们在保有收益的情况下与感兴趣的电影项目、以及支撑这些项目的企业之间保持长期连结。
三、投资新模式的看点、风险与机遇
对于投资者而言,通过几十元或上百元的投资就可以参与到一部影视剧的规划中,通过移动APP选择演员、为自己喜欢的男女主角投票等互动,参与到项目的部分环节,是一种结合了金融理财与大众娱乐的全新体验。这样的新奇感在娱乐参与的角度,可以有效满足投资者作为电影或游戏项目“出品人”的好奇心。对一部分明星粉丝来说,可以通过投资行为获得深度接触明星的专属活动权益,也足以兴奋不已。可以说,粉丝经济效应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投资者参与的意愿,郭敬明导演的两部主打流量明星模式的《小时代》成为颇受欢迎的产品,便是证据。
然而,从投资的现实环境来看,影视剧众筹在中国尚未形成完善机制,这样的投资行为中也存在一些不透明风险。这些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亏损或盈利要取决于向观众“借钱”的影视公司的经营情况,而电影的收入与公司的经营对观众而言都是一个有操作空间的“黑箱”。对此,应当尽量把这些产品纳入正规金融体系的监管中,以公开募集的产品的要求进行标准化管理,让投资者和观众获取简单的、透明的、产权清晰的投资服务,达到多方共赢的目标。
(作者系云南师范大学数学学院应用数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