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7版)
5.对电影各环节的要求更详细、更清晰、更直接。
由于规划的专门性和高级别,与以往的五年规划不同,《规划》聚焦了未来电影发展的方方面面,问题导向明晰,针对性更强,手段更直接有效。
(四)重点关注
《规划》有三个方面值得重点关注:
1.分解了8个领域27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2.开设7个专栏,开展20个专项工作。
3.提出了四个定量指标。
一是“每年重点推出10部左右叫好又叫座的电影精品力作”。
二是“每年票房过亿元国产影片达到50部左右”。
以上两种提法未见于既往规划中的电影相关内容。
三是“国产影片年度票房占比保持在55%以上”。这一提法见于既往规划。
四是“到2025年银幕总数超过10万块、结构分布更加合理”。这一指标既远高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6万块指标,也对未来四年提出了达成新建银幕近2万块的要求。
推动版权治理,加强版权保护
近年来,国家版权局会同国家电影局、公安部、网信办、工信部等开展了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对电影版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见表3)
(一)加强电影版权保护
自2019年以来,国家电影局联合多个相关部门,连年专项治理春节档影片侵权盗版问题。
2月7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中宣部电影局、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院线电影版权保护的通知》,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集中行动,严厉打击春节档院线电影盗录传播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电影市场版权秩序。
2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因盗版2019年春节档影片《流浪地球》等影片牟利、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例。
2021年全年,国家版权局共公布了15批次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共保护《长津湖》等中外作品76部。相关部门已推动服务商清理各类侵权链接846万余条;推动成立院线电影版权保护联盟,引导制片方、发行方与商业网站开展版权合作。
(二)整治短视频侵权盗版
4月9日,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等协会,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等视频平台以及正午阳光、华策影视等影视公司在内的70余家单位发布了关于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共同呼吁广大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尊重原创、保护版权,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4月28日,国家电影局针对比较突出的“XX分钟看电影”等,配合国家版权局继续加大对短视频侵犯电影版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力整治短视频平台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剪辑、传播他人电影作品的侵权行为,积极保护广大电影版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6月6日,慈文传媒、华策影视、柠萌影业、新丽传媒、耀客传媒、正午阳光影业等六家影视企业再次公开表达反对短视频侵权盗版的鲜明态度。
(三)联动相关机构治理
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对2019版《细则》21类100条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尤其强调短视频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
聚焦文娱乱象,强化综合治理
2021年,多部门联手治理,市场规范得以进一步加强,行业强化自律,行风进一步清朗。(见表4)
年度治理政策和行动的特点是:
级别高:中宣部直接出台文件,各部门先分头行动再进行联合治理,并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专门发布会;频率高:各部委出台的直接治理政策多达8个、专题会议多达4次;联动紧:中宣部、国家网信办(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与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多部门联手,形成呼应之势,确保治理无死角。
(一)2021年文娱领域丑闻暴露出的病灶
2021年,文娱领域丑闻频出,暴露出如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艺人私德问题;二是偷逃税款等违法问题和历史虚无主义等民族大义问题;三是“天价片酬”等艺德问题;四是以“饭圈”文化为代表的粉丝文化,对艺人私德和艺德的过度娱乐化问题;五是以互联网平台为代表的资本力量渗透、操控粉丝经济的问题;六是水军黑灰产业问题。
(二)第一轮治理:强化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
2021年,国家电影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出台方针和政策,强化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
4月30日,国家电影局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相关负责人强调广大电影工作者要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坚决抵制“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款等行为。
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的通知,切实规范文娱领域涉税优惠管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相关人员的税法教育和宣传引导。
随后,全国多地、尤其是文化产业较为发达的浙江等地相关单位相继发布通告,要求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自查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
(三)第二轮治理:部署“清朗”行动治理重点
5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2021年网络“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布置了八个方面重点任务,其中将“饭圈”乱象正式列入2021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的治理重点。
6月15日,中央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6月下旬,豆瓣对违规账号、问题小组等进行删除和解散,爱奇艺对集资、打榜彻底“自查自纠”。8月6日,微博下线“明星势力榜”。
(四)第三轮治理:高规格、多部委综合治理
8月以来,结合此前文娱领域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宣传部门联合开展综合治理。
这一轮治理对此前工作进行了汇总综合,主要针对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款等问题以新方式新手段死灰复燃迹象,以及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耽改”之风等新情况新问题迭出的情况。
8月24日、25日,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分别召开座谈会,并分头发出《修身守正 立心铸魂——致广大文艺工作者倡议书》,贯彻落实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部署。
8月25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提出取消明星艺人榜单、严管明星经纪公司、严禁呈现互撕信息、严控未成年人参与、规范应援集资行为等十项措施,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压紧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巩固和扩大前述专项行动效果。
8月30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工作者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设的通知》;9月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整治艺人违法失德、“饭圈”乱象等问题。
9月2日,中宣部下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从压实平台责任等8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
9月3日,中宣部召开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加大文娱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出席。
整顿网络生态,治理算法滥用
2021年以来,影视剧“未看先评”、水军控评等乱象尤为突出,引起行业愤慨。一些平台监管责任缺失甚至监守自盗,“毒流量”“毒短评”泛滥,破坏行业生态。对此,中央高度重视,将这些问题纳入“清朗”专项行动,由网信部门着手治理网络生态,其他相关部委进行配合,重罚平台、治理灰黑产业、打击网络水军。(见表5)
(一)重罚豆瓣、微博、知乎等违法违规
2021年1月至1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豆瓣网实施20次处置处罚,多次予以顶格50万元罚款,共累计罚款900万元;对新浪微博实施44次处置处罚,多次予以顶格50万元罚款,共累计罚款1430万元。
12月以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分别约谈豆瓣网、新浪微博,并指导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知乎网,针对近期豆瓣网及其账号、微博及其账号、知乎及其账号屡次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等问题,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责令其立即整改,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分别对豆瓣网运营主体和新浪微博运营主体依法予以150万元、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豆瓣网所有小组的回复功能下架整改至12月17日;知乎在整改期间暂停相关功能。
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11月3日,工信部针对APP超范围、高频词索取权限、非服务场景所必需手机用户个人信息等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下架106款APP。其中,豆瓣所涉问题为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
(二)治理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
为从根源进行挖掘和打击网络灰黑产业链,2021年,公安机关组织发起严打“网络水军”专项会战,“净网2021”专项行动成绩单显示,共侦办相关案件200余起,依法关停“网络水军”账号620万余个、解散网络群组17万个,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2月以来,国家网信办部署深入开展“清朗·春节网络环境”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网络生态乱象,尤其重点整治刷量“控评”行为。
12月22日,中央网信办召开全国网信系统视频会议,部署开展“清朗·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专项行动,作为2021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的收官之战,为期2个月。该行动重点开展三方面整治任务:一是分环节治理刷分控评、刷单炒信、刷量增粉、刷榜拉票等流量造假问题。二是持续整治网络黑公关乱象。三是坚决查处涉网络水军信息、账号及相关操控平台。其中专门聚焦书影音评分等平台,重点整治雇佣专业写手和网络水军虚构“种草笔记”“网红测评”,或通过“养号”、占领前排好评、劝删差评等方式,对影视等进行刷分控评等问题。
(三)管理好、使用好、发展好算法应用
算法滥用问题,无论对影视行业还是对互联网生态而言,均已是痼疾。亟需管理好使用好发展好算法应用,全面提升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安全治理。
9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旨在管理好使用好发展好算法应用,全面提升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将利用三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治理机制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算法生态规范的算法安全综合治理格局。
10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对<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旨在科学界定平台类别、合理划分平台等级,推动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各类平台用户的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联合修订2020年发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并增加证监会作为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完善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因素等内容,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12月3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还出台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此外,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22年1月15日针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指出,不得通过虚假宣传、捆绑下载等行为,或者利用违法和不良信息诱导用户下载,不得通过机器或人工方式刷榜、刷量、控评,营造虚假流量。
以上政策,发文单位级别高、联合施策力度大、将对网络购票、网络评分、口碑营销等环节产生重大影响。(见表6)
(作者系中国艺术研究院电影电视研究所高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