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日,国家电影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影视基地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准确把握影视基地的产业定位,以服务影视创作生产为核心,打造影视精品力作,合理控制影视基地配套产业规模,防止变形走样,严防借影视基地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
《意见》指出,近年来,各地先后投资建设了一批影视基地,对于影视行业提高创作生产水平、完善工业体系、壮大产业实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影视基地建设发展中也出现了盲目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借机搞房地产开发的情况。该《意见》的发布,旨在促进影视基地规范健康发展。
《意见》对于各影视基地共提出要准确界定范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合理规划布局;聚力发展主业;提高科技含量;加强示范引领;严控房地产开发;严格用地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共9项主要任务。
《意见》强调,各地区要充分论证、统筹规划,严格控制新批新建影视基地,进一步强化管理,确保影视基地真正为影视创作服务、为影视企业服务。要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用途和建设方案要求、利用影视基地土地开发房地产的行为。(详见第16版)
手机扫一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