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备七年的历史大剧,上线一小时,就被切条搬运到短视频平台。投资13亿的年度大片,刚登陆视频平台,随即在短视频平台上线。5分钟看完一部电影,20分钟追完一部剧,随意盗版、切条、搬运影视剧成为流量密码,而平台对短视频侵权的暧昧态度,正在耗损影视剧资方、创作者最后的耐心。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导演刘家成的提案直指短视频侵权,他提醒业界,短视频侵权正在摧毁艺术创作者的整体创作体系。“很多投资方在喊,我们花了上亿的资金去制作的、充满创作情怀的作品,就这样被粗暴地阉割了,这样下去,以后真没人敢做长视频了。”刘家成无奈地说。
应解决无休止的“猫鼠游戏”
事实上,愈演愈烈的短视频侵权,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
去年12月,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规定短视频节目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今年2月10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明确规定,“强化电视剧领域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增强全行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令人疑惑的是,相关法规条文出台后,短视频平台对一些侵权账号进行了封号、限流处理,但侵权行为并未就此“收手”。有的号主,另起炉灶,重操旧业。有的号主,见到投诉,先下架,再上架。版权方与侵权者玩儿起了无休无止的“猫捉老鼠”的游戏。而法律上的“避风港原则”,则成了短视频平台逃避责任的借口。
症结在于短视频平台
“问题症结在于短视频平台对侵权行为的默许甚至纵容”,刘家成的判断一针见血。
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刘家成有17部作品,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被切条、搬运。维权过程中,平台态度暧昧,一边要求资方自己举证,一边对侵权行为给出了颠倒黑白的“合理”解释,“平台说,我们还替您宣传了呢!我说,我们不用您宣传,您对我们只有伤害。”
“我们创作者一辈子能做几部精品,大家的心血都在里面,但短视频搬运后,观众只看短视频,长视频不看了,那以后谁还投?要是投资方都不投了,影视行业以后怎么办?”谈到的那个下无序的侵权行为,刘家成有些激动。经过调研,刘家成发现,短视频侵权已经在实质上开始对一些年度大戏形成伤害。
创作筹备七年的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剧《觉醒年代》,在上线一小时后即被切条成短视频,大面积搬运到短视频平台;电影《长津湖》2022年新年伊始刚登陆爱优腾,随即就在短视频平台出现大量该片的切条内容。更令刘家成气愤的是,一些水平较低的短视频创作者,“把悲剧剪成喜剧,把喜剧剪成闹剧”,严重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复杂性和艺术性。
要流量首先要合规
对于短视频侵权屡禁不止的问题,短视频平台则表示“实际监管起来的难度很大”。
通过走访调研,刘家成发现,短视频平台的理由似乎有些站不住脚。他介绍,以目前的技术手段,只要平台想管,短视频二创侵权问题可以通过技术改变。
以音乐版权为例,如果一部电视剧使用了未经授权的音乐,电视台就能通过与音著协合作的特殊技术手段追查到侵权行为,一旦被版权方追缴,侵权方有时要付出超百万的罚款。
“既然电视台都能通过技术手段查出侵权行为,短视频平台为什么不能?”刘家成反问道。
他分析,短视频平台对侵权行为的默许和纵容,与流量和利益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巨大的流量利益和版权合规面前,短视频平台的天平发生了偏移。
先授权后使用,是基本原则
要消除“谁剪一段,都能拿来就播”的短视频侵权风气,刘家成建议,首先要压实短视频平台保护知识产权的主体责任,同时加大对短视频平台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平台有失责的时候,就得处罚,得加大惩罚力度。”刘家成说,要充分发挥行为保全等司法措施的作用。特别是一些时效性很强、前期投入较大、具有较大关注度的作品,如遭遇侵权行为,急需行政、司法机关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
而对于平台,刘家成认为,短视频平台要完善审核机制,做好侵权内容的事前把关;完善侵权举报和快速处理机制,对侵权用户予以坚决惩处。短视频平台应要求用户提供所上传的短视频的版权证明。短视频平台应对国家版权局预警或权利人预警的作品进行预先审查,通过关键词屏蔽、优化推荐算法,限制搜索关键词联想等方式,给非权利人上传的视频内容降权或者屏蔽等措施。
“我不反对短视频,我反对短视频侵权”,在刘家成看来,短视频创作要在“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下,建立短视频二创授权机制。“先授权后使用必须是前提,对版权进行保护本身也是鼓励创新最重要的机制。在此基础上各方协商授权机制,既可以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能让短视频生产者灵活使用内容,提升短视频的艺术价值、精神价值,从而达到平衡各方利益,保护精品创作,最终实现文化繁荣的目的。”刘家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