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9日,国家电影专资办于官网发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度资助优秀国产影片发行和宣传推广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指出根据中央宣传部、国家电影局工作部署,2022年度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优秀国产影片发行和宣传推广项目启动。
《申报指南》从资助范围、申报条件、申报办法、评审资助、监督管理、附则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明确阐述。符合申报条件的影片可着手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进行提交。
《申报指南》资助范围是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国产影片的发行和宣传推广。重点支持迎接党的二十大主题影片、反映新时代伟大历程和人民精神风貌的重点题材影片以及文化特色、艺术创新等优秀影片的发行和宣传推广。
资助类型主要包括围绕宣传思想工作大局组织创作的重点题材影片,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影片,文化特色、艺术创新影片和中小成本影片等,迎接党的二十大、开展爱国主义、立德树人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重大主题影片宣传推广活动。
资助内容主要包括优秀国产影片拷贝制作和宣传营销业务开展等的资助,重大主题电影展映推广活动策划实施、媒体宣传等的资助。
申报资助影片应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且一般应在2022年内公映。已公映影片,须自公映日起90天内提交资助申请;尚未公映影片,须承诺在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日起6个月内上映。2021年度资助优秀国产影片发行和宣传推广项目在申报截止日(2021年10月31日)后公映的,须在2022年4月30日前申报。复映影片,须符合《国产电影复映暂行规定》(国影发〔2018〕2号)规定要求。
国家电影专资办将根据申报受理和资金安排情况,按相关规定分批次组织专家评审和项目资助。(姬政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