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6版)
三、港澳台电影相关工作
一系列港澳台电影政策,加强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电影资源的交流合作,吸纳三地的优秀电影资源和人力物力与技术,推动了三地电影业的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促进了文化的交融,加深了民族感情基础,服务祖国统一大局。
(一)港澳方面
新世纪以来,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为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从事电影放映业务的企业,主管部门进行了政策探索。这些措施有助于进一步便利港澳电影项目和电影从业人员进入内地市场,提高内地与港澳电影合作的灵活性、降低成本,并为港澳业界提供更多在内地发展的机遇,推动行业发展。
1.党的十八大以前的工作基础。与港澳的电影相关合作,基础文件是2003年10年21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内地与香港电影业合作、管理的实施细则》(广影字〔2003〕第658号)。该文件规定了五方面内容:香港与内地联合摄制的电影,其故事情节或主要人物须与内地有关;内地主要演员的比例不得少于影片主要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影片冲印及后期制作可在香港完成;香港投资者在内地以合资、合作方式建设或改造电影院,可控股经营,但控股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75%;允许香港投资者与内地公司成立影院建设公司改建电影院,影院建设公司香港公司可控股经营,但控股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75%。
2003年11月25日出台的《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21号)第十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内地设立从事电影放映业务的企业参照本规定办理。其附件规定:1.自2004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合资、合作的形式建设、改造及经营电影院。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拥有多数股权,但不得超过75%。2.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电影院的其他规定,按《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执行,需要遵守较为严苛的注册资本、投资比例、合作年限等标准。这一政策施行了近一年半。
2005年4月8日出台《<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49号),自2005年5月8日起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建设、改造及经营电影院。但投资电影院门槛不变。相比2003年政策,放宽了股权限制。
2005年3月7日出台的《<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令第50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经内地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内地试点设立独资公司发行国产电影片,发行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这一政策有门槛地放开了港澳对内地的发行权。
2.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政策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对港澳的电影政策略有变化不大。2016年1月18日出台的《<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补充规定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51号),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独资公司,在多个地点新建或改建多间电影院,经营电影放映业务。这一政策基本放开了独资经营电影业务的权限,但投资电影院的权限仍未改变。
党的十九大后,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推进,对港澳电影合作有了明显改变。
2019年2月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及推动粤港澳影视合作,支持香港成为电影电视博览枢纽。
2019年4月16日,国家电影局出台五项措施,支持港澳电影业在内地进一步发展。总的来讲,对港澳与内地的合作,再次有了一些明显而实质的放宽。有关措施将纳入内地与香港、澳门签订的《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2019年11月20日,商务部与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发布《关于修订〈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但其中并未涉及电影相关具体内容。
2019年11月21日,商务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发布《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其中列出了电影相关的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
(二)台湾方面
与台湾方面的电影相关合作,在2003年11月25日出台的《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21号)第十条的基础上,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主要是两份文件。
2013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布《关于加强海峡两岸电影合作管理的现行办法》,台湾影片由中国电影集团公司进出口分公司统一进口。凡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台湾影片,作为进口影片在大陆发行,不受进口影片配额限制。
2018年2月,《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放宽与台湾的电影合作限制,其中多条与对港澳政策相同。但台湾不能像港澳那样,电影及电影工作者可报名参评华表奖、金鸡奖等内地电影奖项;电影企业在台湾地区及境外发行推广优秀国产影片,也不可申请奖励。
四、对外相关协议签署
自1987年中国与加拿大签署政府间电影合作协议以来,中国政府共与22个对象国签署了政府间电影合作摄制协议,并签署了8个电影合作谅解备忘录。总的来说,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间,电影对外协议签署速度最快、签署国别最多、高级别领导见证签署的次数最多,对外合作交流最为活跃。
(一)对外合作协议频繁的条件
随着中国电影产业基础快速提升、市场快速扩大、国家加大开放,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签署电影相关协议的速度明显增快、国别大幅增加。
总的来看,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加入WTO以来,中国市场开放包容。
二是市场吸引力明显增强。近10年中国电影产业化改革,使得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电影市场,积累了足够丰厚的市场资源,且连年高速增长。中国有极强的吸引力。
三是文化自信明显增强。加入WTO以来,中国观众和中国市场对每年10部进口分账电影和30部进口买断电影,已经有了较强的接受能力。
(二)电影合作摄制协议的签署
自1987年中国与加拿大共同签署电影合作摄制协议以来,至2021年末,中国共与外国共同签署了22项电影合作摄制协议。
其中,以政府间名义签署的有17个,以主管部门间名义签署的有4个(新加坡、印度、爱沙尼亚、希腊),与外方政府指定机构签署的有1个(塔吉克斯坦)。
党的十六大(2002年11月)以前,电影合拍协议对象国仅有加拿大。党的十六大和党的十七大期间(2002年11月-2012年11月),电影合拍协议对象国涉及意大利(已于2016年到期并续签)、澳大利亚、法国、新西兰(温家宝总理见证签署)、新加坡(王岐山副总理见证签署)和比利时6国。
党的十八大以后的五年间(2012年11月-2017年10月),电影对外协议签署速度最快、签署国别最多、高级别领导见证签署的次数最多,对外合作交流最为活跃。电影合拍协议对象国涉及13国,为英国、韩国(习近平主席见证签署)、印度(习近平主席见证签署)、西班牙(李克强总理见证签署)、马耳他、荷兰(习近平主席见证签署)、爱沙尼亚、希腊、丹麦(李克强总理见证签署)、哈萨克斯坦(习近平主席见证签署)、卢森堡(李克强总理见证签署)、俄罗斯(习近平主席见证签署)、巴西(习近平主席见证签署)。此外,还重签了已到期的与加拿大(李克强总理见证签署)、与意大利合拍协议。
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五年间(2017年10月-2022年10月),电影合拍协议对象国涉及2国,为日本(李克强总理见证签署)和哈萨克斯坦。
(三)关于电影的谅解备忘录
2012年2月,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同志访问美国,中美双方就解决WTO电影相关问题的谅解备忘录达成协议。此后,至党的二十大以前,中国政府关于电影的谅解备忘录共签署了8个,对象国分别是美国、英国、捷克、埃及、意大利、毛里求斯、金砖五国和伊朗。电影相关问题谅解备忘录协议涉及2个国家(十八大和十九大期间各1个)。
(四)其他较高规格的与外方交流合作协议
中影和华夏这两家国企的企业行为,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中国政府电影相关对外政策的走向。2018年7月19日,华夏电影公司与南非铂丝沃德影业和南非国家电影基金会签署了就合拍、发行放映、影院投建事宜协议;2018年8月,中国电影集团与老挝新闻文化旅游部电影局在北京签署电影合作备忘录,支持老挝电影发展。
此外,2017年6月17日,“一带一路”沿线14个国家的电影节及电影机构代表17日在上海共同签订“一带一路”电影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备忘录。
(作者为中国艺术研究院高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