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3日,金鸡电影论坛·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在厦门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福建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康涛,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中国电影家协会分党组书记张宏,中宣部电影局副局长、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主任白轶民,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汤兆志及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理事长明振江,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会长任仲伦,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尹力,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主任杨武军,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会长陈宝国,中国电影评论学会会长饶曙光等电影界嘉宾参加论坛。
陶凯元在致辞中表示,法治化、规范化是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电影产业链条不断延伸拓展,消费模式不断创新升级,创新越接近前沿,风险和不确定性就越高,“电影产业是劳动、资本、智力三密集型产业。法律关系纷繁复杂,矛盾纠纷益发多发,要促进电影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必须以法治手段规范产业的运营,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立长远的保障作用。”
张宏说,近年来我国电影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电影领域的多元投资主体合作不断增强,电影工业和新科技成果运用也不断增多,周边的文创产业也不断增长,国际交流合作不断加强,对电影领域的知识产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维护电影工作者合法权益的需求,更是推动电影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白轶民表示,知识产权保护是文化产业的生命线,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保护的保驾护航,“希望电影创作、发行还有放映等各个环节的电影行业协会和版权保护协会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的功能,在加强协会成员单位和个人的法治意识、契约意识、尊重作者权利方面有所作为,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电影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汤兆志说,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商业模式的迭代升级,电影行业遇到了许多版权保护的新情况、新问题,“下一步中宣部网络版权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电影版权力度,与各方一道,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共同推动我国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论坛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中国电影家协会共同举办,是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自1992年创办以来的首次。电影的创作、摄制、发行、放映等各个环节,都与知识产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能有效维护电影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更是推动电影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介绍,2013年至2022年,全国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涉电影作品知识产权案件共计1.16万件。近五年,涉电影作品案件年均增长7.46%,高于同期普通民事案件4.73个百分点。
论坛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发布了电影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建议书、典型案例。中国电影家协会与中国版权协会、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评论学会共同发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推动中国电影高质量发展的倡议书》。来自法律界和电影界的嘉宾,围绕论坛主题开展对话,为营造健康、良性、有序的电影创作环境建言献策。
论坛上,中国电影评论学会会长饶曙光表示:“我们的电影知识产权保护,还是要向相对弱势的群体和环节倾斜,包括保护创作者的权益、中小企业的权益,让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 更加充满着创意的活力。”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一级高级法官刘双玉介绍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涉电影知识产权案件的情况、特点,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电影知识产权保护中关于署名、剧本改编、不当使用音乐配乐等元素导致侵权、提供电影“无障碍版”是否属于合理使用等法律“风险点”。
在论坛上针对当前涉电影知识产权纠纷特点和成因,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在法治轨道上加快实现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倡导并践行鼓励创新创作的行业惯例;二是强化版权意识,严格实施著作权法,加强电影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三是善用技术措施,创新许可机制,从源头上减少侵权行为发生;四是在电影作品的传播中,积极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
据悉,发出该司法建议,是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能动司法,运用法治方式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在2023年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首次举办“电影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并由相关行业组织发布保护知识产权的倡议,是司法建议推动形成的成果。
(姬政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