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明星主演,预计票房在7亿元,投资120万元收益可达400万元……如此诱人的电影项目殊不知是“食人花”,不仅卷走了受害人的钱财,也让电影行业的信任度遭遇重创。近几年,电影行业的虚假融资现象频发,不少影片都会发表声明,提示大家避免上当受骗。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影股份董事长、总经理傅若清看来,这种不法行为“对于电影行业来说是一种极大的危害和败坏。”他说:“真正的电影融资有自己的规律和渠道。不法分子借助电影较大的社会影响力、高票房潜力,给受害人营造投资回报率高的假象,蛊惑那些不了解电影投资的受害者,其带来的社会问题十分严重。”
据傅若清委员介绍,不法分子以明星参演、知名影视公司出品等虚假宣传为诱饵,伪造与电影出品方签订的合同,诱骗受害人投资购买所谓的“收益份额”。甚至将虚构影视投资项目包装为理财产品,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片方在发现时会及时发布声明,“《流浪地球2》《长津湖之水门桥》及今年春节档的《热辣滚烫》等众多影片出品方都曾发布声明,提示存在不法分子冒充片方进行非法融资,呼吁公众提高警惕、避免上当。”
但是由于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广告、网站引流、短视频直播等线上方式宣传引流,传播速度更快,波及范围更广,涉案金额也更大,同时,其作案手法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迷惑性、欺骗性,如果仅“依靠企业或创作者的自身力量较为有限”。因此,傅若清委员建议:“一是建立统一的电影出品信息查询平台,让公众可以通过查询公开信息进行甄别,使冒名者无处遁形;二是通过联网治理,对主流社交媒体平台相关内容进行梳理标记并关联反诈提示,最大限度挤压涉诈虚假宣传的生存空间;三是加强反诈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识骗防骗意识。”
傅若清委员表示,影视投资具有较强专业性,正规的影视投资主要是企业参与,几乎不会面向自然人,“不法分子以影视为名,行诈骗之实,希望大家能够提高防范意识,不让诈骗团伙有可乘之机。”
此外,在谈到火热的人工智能技术时,傅若清委员表示,科技进步为电影带来了更广阔的创造空间,形成了新的市场活力,“中影一直将自己定位于了解、使用AI技术进行电影创新工作,我们不需要研究人工智能的底层逻辑,而是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以项目目标指导实际工作。”今年,中影将继续按照计划,在年内推出二三十部,覆盖多种类型的大中小成本影片,用高质量的电影创作来满足观众的观影需求,用心用情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